1. 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范围。
4.申请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须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委窗口现场办理,申办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951-698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