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29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12.06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6日至2024年1219

二、公示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焦化企业未经节能审查开工建设情况较为普遍,全区14个焦化项目中,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100万吨)、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110万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300万吨)、宁夏宇光能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20万吨)等7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

(二)整改目标

确保整改项目严格按照节能审查建设,坚持节能管理,推动企业能源规范利用,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规行为。

(三)整改任务(措施)

石嘴山市:1.督促新生焦化、盛港煤焦化和阳光焦化3家企业严格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2.压紧压实园区、县区监管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强化源头把控,坚决杜绝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3.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

吴忠市:督促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加强节能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中卫市:督促宁夏宇光能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督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决防范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11月,收到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提请验收销号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29项问题的请示》后,按照工作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人员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29项问题进行销号验收。通过听取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整改工作汇报,查阅问题涉及整改台账等资料,验收组认为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整改措施到位,达到整改目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于126日按程序完成审核销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报送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验收销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