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用水定额标准引领重点行业节约用水,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修订了宁夏工业用水定额,形成《宁夏工业用水定额(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用水定额的覆盖性、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7日起至11月17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361号环保节能处(邮政编码:75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用水定额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slwhb@163.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怀博, 联系电话: 0951-2021753。
附件:1.《宁夏工业用水定额(修订)》(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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