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
二、公示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2020年宁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
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目标管理。2022年12月底前,制定《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一批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环评约束,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综合利用途径等;加强环评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环评要求。2023年12月底前,修订《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支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信息平台,为全区产废、利废和工业固废技术服务企业提供交流合作信息。
(三)加强综合利用。落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消纳渠道,确保到2025年12月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
(四)整改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26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会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4项任务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评估论证等,验收组认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基本达到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依程序将报送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销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5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