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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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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20 15:30:47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关于建立宁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45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并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意图

2020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等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月15日,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专门印发《关于建立宁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45号),明确提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的要求。

二、清单主要内容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包含军工、监控化学品、民爆等三个行业的5种具体轻微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改正后不予行政处罚。

三、规范适用

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和容审慎监管要求,在适用《免罚清单》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法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属于清单内的轻微违法行为并在限期内改正。

政策文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政策图解:《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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