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众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反馈《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4-20 14:14:56

自治区民政厅:

转来《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我厅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的第三部分“营造发展环境,积蓄发展动能”中的第十五条“发展智慧养老托育。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解决数字鸿沟问题”的责任单位,建议不列入工业和信息化厅,增加通信管理局。

修改理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明确,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职责是负责工业领域的信息化职能。国家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1]18号)明确,“围绕老年人获取信息需求,切实改善老年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的体验,提高信息无障碍水平,助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跨过‘数字鸿沟’”重点任务,责任单位为通信管理局等。

此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0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修订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