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发布日期:2021-03-12 16:49:34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1931年,日本侵略者发动九一八事变,进而侵占中国东北。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炮轰宛平县城、进攻卢沟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人民毅然奋起反击,英勇抵抗。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全国各族人民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同日本侵略者进行了历时十四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1945年8月14日,日本照会中、苏、美、英四国,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8月15日7时,经中、苏、美、英四国政府磋商约定,通过无线电广播,向世界各国公告:日本政府已正式无条件投降。这就是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四国公告》。8月21日,日本投降代表赴湖南芷江洽降。中国战区分为16个受降区接受日军投降,南京作为中国战区总受降仪式举办地点。
1945年9月2日9时(东京时间),同盟国联合受降典礼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隆重举行。日本政府全权代表和大本营全权代表分别在投降书上签字。中、苏、美、英、法等国的全权代表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接受日本投降,投降书即刻宣告生效。9月9日9时,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礼堂举行。至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宣告日本帝国主义彻底失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完全胜利。
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1931年9月18日夜,日军炮轰中国东北军驻地北大营,发动九一八事变,进而侵占中国东北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中国军队在北平卢沟桥奋起抗击日军进攻,从此全国性抗日战争开始
1937年7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电,号召全国同胞奋起抗战。在中共的倡导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开赴华北抗日前线。图为林彪(左一)、聂荣臻(左三)在指挥平型关战役
1938年3月,中日两军在山东台儿庄一带展开血战。图为中国军队冲入台儿庄与日军巷战
1940年8月20日至12月5日,八路军总部先后调动了105个团的兵力,对华北日军主要交通线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进攻作战,史称百团大战。图为彭德怀在前线指挥作战
1945年8月10日,八路军开始向日军发起全面反攻。图为日军一部向八路军缴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