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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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节能监察中心深入企业开展水泥、钢铁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发布日期:2018-06-11 17:21:11

4月9日至5月22日,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按照《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暨钢铁、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宁经信函〔2018〕122号)要求,对全区4家钢铁企业、25家水泥企业开展全面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是在2017年钢铁、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继续对钢铁、水泥行业的能源管理情况、能耗指标达标情况、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现场监察。目的是通过监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对能耗超过国家标准限额的钢铁、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为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提供依据。监察过程中,监察人员通过现场勘验生产工艺和设备使用情况、查阅资料、核算能耗指标等方式,认真分析企业在能源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企业狠抓能源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对于监察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用能行为或能耗指标未达标的企业,监察人员现场指出问题所在,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并将按照有关法律上报节能主管部门予以处理。(节能监察中心)

监察人员召开监察工作会议

监察人员检查中控室记录

督查组到监察现场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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