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明确继续保留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
发布日期:2015-03-24 09:49:07
财政部于2014年10月29日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财政部 2014年第80号公告)。《公告》指出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该《清单》共有25项政府性基金,其中第21项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将按照原有政策继续执行。保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体现了国家支持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导向。(散装水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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