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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11-17 18:00:25

    近日,为充分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城镇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耗,改善空气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通过集中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替代燃煤供热20亿平方米以上,减少供热用原煤5000万吨以上。实施余热暖民示范工程,选择150个示范市(县、区),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於供热的经济范式、典型模式,不断改革和完善城镇供热的政策机制和制度保障。
    方案要求,相关地区要全面调查掌握余热资源利用情况,优化设计余热利用方案,建设余热高效利用体系,创新项目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余热暖民工程实施。(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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