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建立“升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 对转型升级企业进行跟踪培育
发布日期:2016-04-20 17:31:25
为推动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上规模、上档次,促进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在全区建立;升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对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较好、经培育扶持有望转型升级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落实培育措施,进行跟踪培育。
主要培育范围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农林牧渔业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确定为;升规上限;的培育企业,将协调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奖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服务平台(窗口)优先支持、服务等激励、优惠政策。同时,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将优先推荐其享受小微企业;助保贷;、贷款保证保险、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融资优惠政策,努力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优先推荐享受小微企业素质提升与创新能力培训、科技研发需求和人才需求对接、小微企业;触网补贴;、产品展示展销及对外交流合作、;宁夏四板;挂牌、新三板培育辅导等优惠政策,促进培育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季度,全区新增入库工业企业59户,全区规划以上工业企业由去年年底的1186户增加到目前的1245户。(非公局)
主要培育范围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农林牧渔业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确定为;升规上限;的培育企业,将协调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奖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服务平台(窗口)优先支持、服务等激励、优惠政策。同时,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将优先推荐其享受小微企业;助保贷;、贷款保证保险、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融资优惠政策,努力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优先推荐享受小微企业素质提升与创新能力培训、科技研发需求和人才需求对接、小微企业;触网补贴;、产品展示展销及对外交流合作、;宁夏四板;挂牌、新三板培育辅导等优惠政策,促进培育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季度,全区新增入库工业企业59户,全区规划以上工业企业由去年年底的1186户增加到目前的1245户。(非公局)
上一条:自治区经信委重点产业推进处党支部开展读书交流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条:2022年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在银川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