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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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发布日期:2016-05-26 17:06:05

        面对当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库存持续增加、经营情况恶化的现状,自治区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制定了《宁夏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化解过剩产能122万吨。二是开展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到2016年底淘汰列入《煤炭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的13类落后小煤矿。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精神,全区所有煤矿按照276个工作日标准重新核定煤矿产能,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的工作日制度,但必须制订具体方案。四是加快推进神华集团400万吨煤制油、宁东至浙江+800千伏外送电等重大项目建设。通过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压减现有产能,加快用煤项目建设等措施,促使煤炭行业逐步走出经营困境,实现稳定健康发展。(原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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