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主动服务软件企业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6-08-12 08:40:22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软件企业资格认定已经取消。为切实转变职能,帮助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8月10日我委电子信息产业处负责同志前往银川IBI育成中心,集中对我区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条件进行现场讲解,指导企业做好核查材料的准备,要求企业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委托第三方机构认真做好各项核查工作,明确此项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核查费用。(电子信息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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