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中心创新工作方法筹备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04 09:07:33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7〕95号)精神,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依据《自治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宁经信节能发〔2017〕159号)要求,将于5月初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为高效完成这项任务,中心全体人员明确划分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顺利实施。
一是监察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往年监察任务下达给各市完成不同,这次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由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统一组织,从五市节能监察中心抽调人员组成4个专项监察组,采取跨区域监察的方式进行。新的监察方式既能够提升监察的效能,又能够带动市、县(区)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
二是监察准备工作的创新。5月4日-5日,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开始前,组织各市县监察中心和被监察企业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同时,各市县监察人员分别组成代表队参加首届节能监察人员技能比武,通过培训提升能力,通过比武选拔人才。创新的监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专项监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监察资料准备的创新。重大工业专项监察工作涉及钢铁、水泥、电解铝、电石、铁合金、合成氨、煤炭、火力发电等行业66家企业,为便于工作开展和执法程序标准化,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分别编制了供监察执法人员和企业人员使用的两个版本的《节能监察培训手册》。明确了各类人员在开展本次监察工作中的主抓环节及要点,凸显了执法重心和被监察企业的主体责任,必将推进;十三五;我区工业节能工作的整体提升,确保完成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一是监察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往年监察任务下达给各市完成不同,这次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由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统一组织,从五市节能监察中心抽调人员组成4个专项监察组,采取跨区域监察的方式进行。新的监察方式既能够提升监察的效能,又能够带动市、县(区)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
二是监察准备工作的创新。5月4日-5日,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开始前,组织各市县监察中心和被监察企业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同时,各市县监察人员分别组成代表队参加首届节能监察人员技能比武,通过培训提升能力,通过比武选拔人才。创新的监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专项监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监察资料准备的创新。重大工业专项监察工作涉及钢铁、水泥、电解铝、电石、铁合金、合成氨、煤炭、火力发电等行业66家企业,为便于工作开展和执法程序标准化,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分别编制了供监察执法人员和企业人员使用的两个版本的《节能监察培训手册》。明确了各类人员在开展本次监察工作中的主抓环节及要点,凸显了执法重心和被监察企业的主体责任,必将推进;十三五;我区工业节能工作的整体提升,确保完成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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