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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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展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7-05-10 09:15:33

        针对当前电解铝产能出现过快增长势头的现象,为了坚决严管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有力有序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电解铝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和环保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本着从严从速的原则,旨在严管严控新增产能,严禁违法违规产能建设,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坚决遏制电解铝产能过快增长势头,进一步规范行业投资建设秩序。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排查违规产能。二是从速从严,全面叫停违规产能。三是明确贵任,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清理整顿范围。本次专项行动清理整顿范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之后新建设的违法违规项目以及未落实1494号文处理意见的项目。二是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要在6个月内完成,分为企业自查、地方核查、专项抽查、督促整改4个阶段。
       会议对本次清理整顿电解铝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分别对本地区、有关中央企业专项行动负总责,制定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把工作方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迅速处置,严格落实。对2013年5月之后新建设的违法违规项目以及未落实1494号文处理意见的项目,在建的要立即停建,建成的要立即停产。特别是2013年5月之后新建的违法违规项目,属顶风作案,性质恶劣,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三是令行禁止,强化问责。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地方企业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进行处置,中央企业问题由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进行处置。对有关地区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工作不落实、处置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并责成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原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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