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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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信委首次对商贸流通领域和公共机构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09 09:34:19

11月6日至12月8日,自治区经信委首次对商贸流通领域和公共机构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此次监察涉及商贸流通领域8家单位和公共机构中的4家单位,涵盖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和普通高校三个行业。

为做好此次监察工作,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一是提前调研,科学制定监察方案。专门组织人员赴湖南、海南两省调研商贸流通领域及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宁夏地域特点,科学确定监察方案。二是精心准备教材,做好监察培训工作。按照不同行业准备相应培训内容,监察前对被监察单位进行培训,做到现场监察什么课件就讲什么,提升相关单位节能管理水平和自查自检能力。三是监察与核查并举,开创监察新模式。通过监察内容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对用能单位的硬性要求,通过核查内容摸清相关单位用能情况,为下一步修订和完善行业标准做好准备。

通过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和公共机构相关单位的节能监察,对加强上述行业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有显著意义。(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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