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代表来宁协商2018年送受电事宜
发布日期:2017-12-14 10:33:35
12月11日,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电力公司一行8人来宁协商2018年宁电送浙有关事宜。依据《宁东送浙江直流输电会议纪要》与两省区政府签订的《宁夏浙江重点领域合作会谈纪要》,按照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我委会同自治区能源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与浙江代表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电量谈判工作。
结合配套电源的投产进度和我区外送能力,同时充分考虑到宁夏冬季保障供热和新能源消纳需要、浙江电力迎峰度夏等实际,双方就2018年送电量、分月计划、调峰方式等问题达成初步一致,并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 浙江省关于2018年度送受电协议》,待两省区政府同意后签署实施。(电力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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