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信委力推“不见面”审批 86% 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
发布日期:2018-05-23 15:26:33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自治区经信委根据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实际情况,再次深入排查梳理,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的22项调整为25项,“不见面”比率达到86%,提前完成了自治区确立的“2018年6月底前,80%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的目标任务。
2017年8月以来,自治区经信委按照自治区“三级四同”要求,统筹建立了经信系统区、市、县三级通用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理大厅集中公开办理。目前,区本级不见面办理事项占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86%;地市级不见面政务事项占比达85%,县区级不见面事项占比达92%。(法规处)
上一条:自治区经信委召开推进全区工业互联网发展座谈会 下一条:2015中国两化融合大会在京召开 我委产业信息化处被评为“2015年两化融合 突出贡献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