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严控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
发布日期:2018-09-10 15:10:24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是新形势下产业调整优化、新旧动能转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为严格控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精神,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要求各地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办法》,取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用于产能置换的项目,相关企业必须按照承诺按期拆除、关停、退出。经严格审查,今年以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程序公告了宁夏建材集团的日产5000吨水泥产能置换项目,为企业提质增效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原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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