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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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28 15:03:3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积极有序推动我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或依法关闭,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方案立足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产业规划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动我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或依法关闭。方案明确2018年年底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企业退城搬迁或依法关闭,2020年年底前完成。通过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将努力构建产业优化、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绿色城区。(原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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