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发布日期:2018-12-17 08:23: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差别电价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是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
该办法对限制类、淘汰类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所用电量,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加价政策,对淘汰类用电按《宁夏电网销售电价表》每千瓦时加价0.3元,限制类用电按每千瓦时加价0.1元。差别电价收入专项用于支持实施差别电价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
受历史条件和资源禀赋影响,我区工业倚重倚能特征明显,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对限制类、淘汰类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所用电量实施加价,将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既为高、精、尖优势项目建设腾出能源增量空间,又为完成节能目标、实现总量控制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实现工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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