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
发布日期:2019-06-20 17:38:57
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共同下发了《关于2019年度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第一批)的通知》,对23家企业的48台限制类生产装置和3家企业的6台淘汰类生产装置共计585600KVA的铁合金矿热炉用电,按《宁夏电网销售电价表》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1元和0.3元,通知还对差别电价的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针对限制类、淘汰类生产装置所用电量实施加价,是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下,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的具体举措。此举将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为高、精、尖优势项目建设腾出能源增量空间,为完成节能目标、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发挥积极作用。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下一条:工信部信软司司长谢少锋调研宁夏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