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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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执法+服务”工作模式节能监察助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发布日期:2023-12-06 09:44:05


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宁工信函〔202320号)要求,聚焦工业能耗“双控”“双碳”目标任务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对标国家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国家(地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会同五市工信局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持续助力我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截至目前,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已全部完成。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阶梯电价政策专项节能监察、重点行业能效专项节能监察、重点领域能效专项节能监察、绿色标杆企业能效专项节能监察、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以及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日常节能监察,累计监察企业297家(次)。共查18家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国家、地方能耗限定标准和基准水平的企业,15家使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企业,16家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严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现场监察工作期间,监察人员秉持“执法+服务”工作理念,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不高效用能行为,充分发挥业务专长,深入生产一线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挖掘节能潜力,推荐相关节能案例,“一企一策”给出提升建议,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通过工业节能监察、能效对标等措施,我区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逐年提升。今年我区被监察企业单位产品单耗达到能效基准水平的比例为81.5%,同比上升25.2个百分点。据统计,全区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产品能耗下降年均实现节能量约80万吨标准煤。

下一步,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聚焦绿色制造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执法+服务”的工作模式,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促进节能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效落实,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和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查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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