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完成2024年钢铁水泥企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07 09:09:1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钢铁、水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安排,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用3周的时间,全面完成了区本级承担的7家钢铁、水泥企业的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监察人员通过踏勘生产现场,查看统计报表、生产台账、用电记录、物料配比、设备参数等方式,对企业节能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节能技术改造、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2023年度单位产品能效水平等内容进行现场监察。经监察,7家企业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或3级)规定,以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基准值以上水平,电耗指标符合阶梯电价政策规定。其中,1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水平。
监察期间,监察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结合“202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向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以及部门和车间相关人员宣贯碳达峰碳中和、用能权交易、能效领跑者、能源梯级利用、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绿电绿卡使用、能源信息化管控、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等政策和节能措施,并充分发挥节能监察人员和行业专家的业务专长,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建议100余条。
下一步,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将充分发挥工业节能监察在推进节能提效、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化“执法+服务”工作模式,持续传递正向压力,促进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管理创新步伐,助力我区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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