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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积极打造“阳光食品药品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发布日期:2018-10-31 11:03:30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成效,海原县以群众受益、社会满意为落脚点,以继续保持连续四年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态势,保持“自治区食品安全先进县”荣誉称号为目标,探索“四抓四推进”措施打造“阳光食药监管”模式,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抓建章立制,推进政务公开流程化。编制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流程,整理公开事项清单并公开行政许可罚等5大类16小类29个事项。对照“五公开”要求建立权力、责任、市场准入负面“三个清单”,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优化了准入、管理和退出全流程管理。

二是抓渠道拓展,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搭建以“两网两微一端一屏一栏”(即政府门户网电子政务内网、微信微博客户端、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为框架的公开平台体系,做到了窗口有公示、咨询有回复、办事有指南、查询可扫码,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抓公开透明,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将政务公开与食药监管业务工作相融合,规范监管执法全过程。除涉密事项外的抽检数据、处罚案件信息一律公开。实施“阳光餐饮”、“阳光用药”工程,落实示范创建、“明厨亮灶”等措施,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及时公开了检查执法等信息。

四是抓效能建设,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编印《服务指南》推行办事材料标准化,实现了“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施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8年上半年全县新登记企业198家、登记个体工商户1590户,较2017年同期分别增长6.85%、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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