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筑牢“四项机制”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29 08:36:14
今年来,平罗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重中之重,按照自治区“一个孩子不能少”的目标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筑牢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控辍保学和劝返学生安置工作。
一是实行联动推进机制。印发《关于分解部门控辍保学工作任务的通知》,建立教体、公安、司法、民政、市场监管、人社、文广等部门为成员控辍保学协作联动推进机制,凝聚控辍保学工作合力,将劝返任务分解给脱贫攻坚帮扶部门,并对12个市、县脱贫攻坚帮扶部门2次送达《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家庭辍学生劝返复学的函》,市、县两级帮扶单位积极行动,多次深入建档立卡家庭对辍学生进行持续跟进劝返。同时,人社局、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进行检查,对雇佣童工劳务市场进行整治,依法对雇佣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学生的经营店主进行处罚。
二是实行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控辍保学台账。把农村偏远、民族、生态移民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小升初、初二学段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对学生学籍进行集中梳理,摸清学生报到、变动、辍学情况,建立台账,按照行政区域反馈各乡镇。各乡镇立即采取包干措施,进行依法劝返,逐一销号,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学校接收返校学生后采取一生一策,一生一案,进行包管包教,确保返校学生留得住并完成学业。
三是实行辍学复学报告机制。完善学生考勤报告、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辍学学生登记和书面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就学情况,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及时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沟通,发现学生有辍学苗头的第一时间会同责任督学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建立逐级上报、通报制度,对无故未到校三天的在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标注疑似辍学,对无故离校超过一个星期的,由学校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和教体部门,并在学籍系统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中标注辍学,为其保留学籍。各乡镇和教体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经劝返复学的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更新。
四是实行行政督促入学复学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强化家长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对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送限期入学通知,对经督促教育无效的,由所在乡镇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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