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为贫困人口开设职业技能“补习班”
发布日期:2019-02-13 08:40:54
近日,中卫市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专门针对贫困人口开设职业技能“补习班”,三年内将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9600至24350人次,并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凡16周岁至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和“十二五”生态移民,均可参加初级职业技能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劳动能力、就地就近就业或扶贫车间(基地)就业的,可适当放宽培训年龄。
二是对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职业(工种),要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对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职业(工种),要组织培训合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对50周岁以下贫困劳动力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培训后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书;对应往届“两后生”,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是将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每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暨“春潮行动”同步实施,做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补贴标准、档案资料、考核验收“五统一”;在完成国家统一的职业(工种)教材教学的基础上,增加党的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安全生产、消防知识、职场礼仪、新农村建设、戒毒康复、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等教学内容,提高贫困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每个培训班不得超过50人,培训时间原则上20天至30天,每天不少于6个学时,实操不少于培训时间的三分之二。
此外,培训将建立生活费补贴制度,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享受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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