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廉政提示
发布日期:2022-09-30 09:20:00
各党支部:
金秋时节,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自治区“八条禁令”、区直机关“十项严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文明、平安祥和的节日,以良好的风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提示如下:
一、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四、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酒驾醉驾、餐饮浪费,坚持文明、节俭、廉洁过节。
八、坚决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离银。严禁出现妨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等行为发生。服务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下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纪律这根弦,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守纪律规矩,为共同打造“清廉工信”品牌发挥作用、作出表率、贡献力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祝大家过一个风清气正、平安健康的国庆佳节。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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