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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5 09:15:29

各市、县(区)工信局、节能咨询服务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提高咨询服务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质量,促进我区能源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要求,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市、县(区)工信局认真组织学习,加强落实,切实提高能源审计工作质量。各节能咨询服务公司要对照《办法》有关规定,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水平。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自治区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3.自治区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年审表

  附件请点击下载.doc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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