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心村(A、B区)安置区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26 10:45:1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心村(A、B区)安置区建设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并于 2017年 7月 7 日出具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宁经信节能审发〔2017〕2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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