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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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节能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13 15:4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17年8月24日,自治区节能技术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进行现场节能验收,现场验收后,节能技术评审中心结合专家意见于2017年9月13日,完成该项目的节能验收工作,出具了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宁节能评审发〔2017〕33号),同意通过该项目节能验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技术评审中心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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