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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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外瑞丰新能源(宁夏)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10万吨/年废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0-18 16:20:5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中海外瑞丰新能源(宁夏)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10万吨/年废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了节能审查,并于2017年10月10日出具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宁经信节能审发〔2017〕11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现予以公示。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关键技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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