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2-氯-5-甲基吡啶、年产4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及配套年产30000吨光气改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02 09:01:2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2-氯-5-甲基吡啶、年产4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及配套年产30000吨光气改扩建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并于2017年12月28日出具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宁经信节能审发〔2017〕16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现予以公示。
上一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2018年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关键技术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