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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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中海宏洋地产(银川)有限公司连湖花园一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01 01:26:5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中海宏洋地产(银川)有限公司连湖花园一区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并于2018年 4月20日出具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宁经信节能审发〔2018〕6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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