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01 01:18:3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并于2018年4月3日出具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宁经信节能审发〔2018〕5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现予以公示。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6月份公开课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