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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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信委对2018年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工作标杆企业进行奖励

发布日期:2018-09-18 08:21:5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75号)精神,3年内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鼓励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明确追赶企业,找差距、定目标,聚焦产品、装备、工艺、技术、管理、营销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近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全区工业企业2018年对标工作进行了评价奖励。

经过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党组审议、公示等程序,自治区经信委评选出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2018年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工作标杆奖”企业,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2018年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工作进步奖”企业。对于获得标杆奖和进步奖奖励的企业,自治区经信委将授牌表彰,优先给予自治区经信委各项优惠政策,标杆奖企业每家还将奖励50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经信委还将建立对标企业申报备案和综合评价机制,对改造提升相应指标成效明显的对标企业,重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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