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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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8 16:35:07

为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有效降低优势产业、高端项目企业的用电成本,实现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高质量发展,我厅商有关厅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方案》,按照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于2018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共收到意见建议三条:1、建议提高新投产项目补贴标准;2、煤化工企业产值提高至3亿元以上;3、降低补贴标准。采纳情况:第一条意见未采纳,因为有些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第二条意见部分采纳,将精细化工企业产值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第三条意见未采纳,根据目前补贴标准测算,该标准不存在资金不足问题。

二、文件出台情况

公示结束后,我厅联合物价局于9月27日印发了《关于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宁经信电力发[2018]320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区产业布局、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标准、能耗环保达标的新兴优势产业企业生产用电补贴5分/千瓦时;对取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云计算、大数据企业,生产用电补贴6分/千瓦时,自10月1日起执行,企业名单实时动态管理。

三、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通知》精神,我厅将各市初审名单分类提交相关处室及环保厅、宁夏电力公司进行合格性审查,并通过了10月15日主任办公会,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公示后于10月20日通知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予以执行,10月25日电力公司抄表结算,由于个别企业未实施分表计量,影响补贴电费的结算,故10月份的补贴金额在11月补齐,11月新增企业名单也按程序进行了审核,通过了工信厅第1次厅长办公会,目前进入公示阶段。

下一步,我厅将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考评政策执行效果。

上一条:关于公布自治区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投诉举报平台信息的公告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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