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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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工业产业合作优势》宣传片制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09 14:55:45

一、宣传片制作要求

制作播放时间为10分钟的《宁夏工业产业合作优势》宣传片,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并交付。内容为宣传片的整体策划、拍摄、剪辑、包装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宣传片拍摄脚本的制定。

(二)涉及相关单位现有视频、图片的编辑。

(三)其它视频素材的拍摄和剪辑。

(四)画外音、主题曲的确定和合成。

(五)动画特效制作。

(六)对上述所有素材的编辑、剪辑,以及成片的修改。

(七)片头片尾动画制作。

二、申请宣传片制作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具有影视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从业资格,具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必须有专业的拍摄、剪辑等相关设备,并提供独立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业绩(业绩是指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厅局宣传片、形象片等,需提供相关合同及电子视频文件)。

三、申请宣传片制作的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宣传片制作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现场或在线查验)和复印件(留存)。

(四)机构的人员构成、资产状况、管理制度及以往业绩等基本情况。

(五)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机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附件2)。

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制作机构。

五、申报宣传片制作的机构请于5月15日18:00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合作处(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瑞,0951-6038089/18009511806。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9日

附件1:

                                   宣传片制作机构申请表

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从业时间

服务范围

申报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近三年政策评估主要业绩等)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备注

附件2

承诺书

我们 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已认真阅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工业产业合作优势》宣传片制作机构的公告》,完全理解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

此次上报的申请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示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补贴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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