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4 08:43:03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关于完善企业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我厅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2020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机构。
一、项目任务
开展2020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非盈利性服务机构不作具体要求);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完成评价审核工作,可以对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负责,并且有能力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
(四)有承担相关服务的经验和成果。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8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承接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工作思路、评价办法、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资金计划及评价、编制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组成、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提纲等);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
5.机构人员组成、资产状况及以往业绩等情况;
6.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承接机构
联系人:高山
联系电话:0951-5951569
附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承接机构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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