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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第二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24 14:13:29

按照《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宁经信节能发〔2018〕183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市工信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申报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的创建结果进行了检查验收,8家企业均按目标计划完成创建任务,达到示范企业要求,拟认定为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0951-6363587

附件: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第二批)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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