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服务 >> 公示公告 >> 正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17:18:42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委托中国质量协会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活动,为做好我区“全国质量标杆”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1〕35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联系人及电话:朱玉娟 0951-6038560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