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19:19:25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0〕5号)要求,2022年底前建成全区危险化学品全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时间过半,任务未过半。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2年底前,借助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周期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二、建设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统筹协调属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参与,建设各市危险化学品全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好后接入自治区平台,形成全区共享平台。
三、建设时间
各市的平台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组织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登录,全部纳入监管。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的重要途径。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从现在到2022年底,每月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于2021年8月27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军民结合推进处(厅安委办)。
(二)综合用力,集中攻坚。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危险化学品全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过程,牵扯面广,对接部门多,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确保平台如期建成并入自治区平台。
联系人:赵立忠 6363401 邮 箱:121154632@qq.com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责任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责任人名单
填报单位:
序号 |
责任领导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上一条:关于享受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企业增量用电量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举办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5月份公开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