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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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17:51:17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开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工信部安全生产司等部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9、10月正值生产经营旺季,“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风险增多、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银川市经开区经发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切实扛起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把看不到隐患、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作为最大的问题隐患来防治。二是突出重点,紧盯民爆、化工和重点企业,开展中秋、国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管理指导,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加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将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精准排查安全风险和消除问题隐患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消除问题隐患。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和中秋、国庆节特点,深刻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对自查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出的问题,立整立改,及时清零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二是督促民爆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全面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加强员工安全警示教育,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危险品清理、生产原料保存、设备给护保养、厂(库)区安全保卫等工作。节日期间,民爆企业非必要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经营任务,确需开展生产经营的,要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节后要全面开展复工检查和开工前教育培训,防范员工因思想波动、操作防护不当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督促民爆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民爆物品销售备案、出入库检查登记等管理制度,确保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

一是持续抓好防汛、防火救灾,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极端天气,按照“生命至上、避险为要”原则,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备齐应急救灾物资,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二是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工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要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企业修订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专项应急保障措施。四是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民爆行业要建立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前将有关情况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蔡锦虹0951-6363404 18009511779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 9 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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