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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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2 19:36:59

根据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宁环督办发〔2018〕25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整改的问题

“水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的原因,有工作基础薄弱、生态基流少、治理资金紧缺等因素,但根本还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治理责任不落实、考核问责不严格,特别是自治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推进不力、指导督促不够、检查考核不严,导致相关治理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拖拉散漫、前松后紧的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比较被动”。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使命感。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在厅党组和机关干部中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组织研讨、干部网络学习及学习强国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历史背景及其现实意义,坚持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和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大局看待和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守好“三条生命线”。二是凝聚共识,增强自觉。自觉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生态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生态”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于环保部门没有备案审批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准上马,环保部门下令整改的企业坚决支持,自觉守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坚持“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研究和检查环境保护工作有关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市(县)工信部门和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的责任,联合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污染防治有关政策,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经常抓、抓经常。形成了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协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多措并举,加大水污染防治的源头整治。一是严格用水标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为引导企业实施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自治区深化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以水定产》《以水定需》《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文件,从强化顶层设计上严格工业用水标准、强化水资源管理,不断优化工业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大力实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和认定,截止目前,支持全区火电、钢铁、纺织、石化等高耗水行业建成节水型企业34家。二是开展绿色化改造,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制定《宁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引导企业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管理体系,对标绿色发展有关指标,对达到国家先进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快绿色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累计建成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6个。积极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10家、绿色工厂27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70家。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改造,2019-2021年利用贷款贴息资金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改造项目69个。三是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水资源精准管理。以推动工业十大行业数字化转型为抓手,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4亿元,每年滚动实施100个技术改造项目,分行业、梯度式推进传统制造业设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升级改造。累计培育宁煤煤制油、隆基宁光、吴忠仪表、银川隆基硅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3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95个。四是加大淘汰落后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自治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年度方案》,统筹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落实自治区财政厅8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主动淘汰化解过剩产能,2019-2021年累计退出产能613万吨。制定年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评选认定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8家,2020-2021年累计对33家工业固废利用企业奖励资金2043万元。2021年上半年,固废利用率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三)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水污染防治的监管合力。一是加大对工业园区用水的考核。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列入党委考核指标内容,根据考核分值排名决定对各工业园区的奖补资金额度。将水耗、节水、水资源利用、污水处理等列入工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多渠道倒逼工业园区和高耗水企业加大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的投入,推动全区23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二是加强对水环境专项整改的督导检查。将水环境专项整改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建立了重点工作周计划、月报告、季督导的监督考核机制,指定厅办公室督导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督导工作,督导结果在全厅通报。紧密配合水利、环保、发改等部门开展水资源利用的调研和检查,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对工业园区“散乱污”的治理。针对工业园区发展乱象,组织实施“技改提升、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三大攻坚战。工信厅立足“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精准施策,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散乱污”工业企业治理,整治完成1445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平罗县国宁活性炭有限公司兼并重组了园区的3家“僵尸企业”,投资2.4亿元建设了活性炭尾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环保治理标准进行建设,实现了标准化建设、自动化作业、清洁化生产。宁东基地出台工业项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深度治理“散乱污”小煤场,新建煤炭储运港和能源化工交易中心,恢复生态面积8000亩,关闭退出火电装机容量27万千瓦,跃升石化行业绿色园区和智慧化工业园区示范单位,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筑强水污染防治的工业基础。一是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为改变宁夏工业倚“重”倚“能”现状,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降成本30条”“互联网18条”“民营经济20条”“对标提升10大行动”修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二是大力实施“四大改造”。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转发工信厅《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设立了总额度超1亿元的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大力实施工业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等“四大改造”,推动工业经济从低效供给向高效供给、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引导企业走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优势充分的发展新路子。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中央、自治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衔接国家下达的“十四五”“双控”目标任务,对未批先建在建“两高”项目一律停建整改,对拟建“两高”项目一律停止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的“两高”项目一律停产整改,从严查处违规用能行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分类处置,正确处理“立”和“破”、“进”和“退”、“压”和“保”、“改”和“停”、“控”和“放”的关系,通过延伸产业链、挖潜改造、淘汰落后、优化技术工艺等,千方百计破解新形势下重大优质项目落地和企业转型发展难题。加大新兴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培育,从创新机制、创新投入、创新平台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工业经济出现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发展趋势。2021年1-8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位于西北第二位。通过“双控”措施有序实施,工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改善,对水资源的依赖持续减弱,污水防治的工业基础不断稳固。

(五)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助推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持续转变机关作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八条禁令”,加强文明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通过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化、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担当作为不足等问题。通过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机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改完成情况

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在自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导下,工信厅按照学习提高、明确任务、组织分工、制定措施、狠抓整改、建章立制等整改步骤,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抓整改,注重从根本上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聚力整改的重点、难点,紧盯防治的漏点、堵点,集中力量,持续发力,防治结合,达到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发展导向,增强行动自觉,形成共管合力的目标要求。在工业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一是认清了水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抓好水污染防治是事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举措,任何工作都应当服从服务于国家总体发展观,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的思想,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提上重要日程。

二是抓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更加明确。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和工业“四大改造”的主要内容,把节水、水循环利用、污水处理能力水平作为自治区工业奖补资金支持的重要指标,对标发达地区标准,指导企业对技术、工艺、管理进行升级改造,全方位加强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三是开展水污染防治的行动更加自觉。通过开展水资源形势的宣传教育,开展水污染问题的查处,加大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支持,建立了污水防治的正确导向,在全区工业企业和机关干部中形成了节约用水的共识,污水防治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是水污染防治的管理力度持续加大。随着对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接续出台,各职能部门对水污染防治的职责更加清晰,检查督导的频率不断增强,奖罚处置的力度不断加大,发现水污染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少。

四、整改验收情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整改验收组,于2021年11月22日对中央环境督察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讨论认为,自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以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作为厅一项政治任务,迅速成立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保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新发展理念查摆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推进机制,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速度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加快工业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验收组认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环保整改工作思想认识深刻、整改方案措施得力,整改成果显著,较好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0951-6363385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361号A623-2室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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