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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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2-02-28 15:42:34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要求,我厅认真落实,积极组织申报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基本情况

新材料生产单位为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投保新材料为对位芳纶丝,规格型号1580dtex,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第234号产品,属于关键战略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承保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新材料生产单位投保数量70吨,投保合同交易金额1000万元,保险金额5000万元,保险费率3%,保费金额150万元,申保金额120万元。投保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保险期从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

新材料购买单位为湖北楚天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累计购买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580dtex型号对位芳纶丝120.3吨,累计合同金额1993.5万元,合同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到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审核情况

经我厅审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齐全。首批次新材料购买合同的产品、日期,保单和保费发票金额、日期,承保保险公司资质符合要求,产品监测报告检验结果合格。

专此函告。

联系人:王洋 0951-6363944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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