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督促指导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自建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5 14:44:49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自建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自治区十三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案》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自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全区各类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自建实验室。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自建实验室指隶属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试验、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场所。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依据《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案》,自建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围绕机构体制、制度规范、基础设施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火防爆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内容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检查。
三、组织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14日—8月21日)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以下简称“各地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摸清辖区内具有自建实验室的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底数,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领域自建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表》(见附件)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自纠。
(二)督促整改阶段(2023年8月22日—9月8日)
企业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做好整改记录。各地工信部门整理汇总辖区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督促指导企业对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并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企业反馈,填写《工业和信息领域自建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表》,计入企业自建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整改完成后,实验室所属企业向辖区工信部门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9月11日—9月25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导检查,查看企业自建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工信部门、实验室所属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区实验室所属企业开展好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并督促实验室所属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实验室所属企业要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采取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并形成闭环管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地工信部门要强化本地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结合工业稳增长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位;实验室所属企业是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要把安全生产摆在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健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实验室所属企业要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科研环境。
(四)加强安全教育。实验室所属企业要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规范操作、预案演练、应急急救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于9月8日、9月25日前分别将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持续报送有关情况及台账。
联系人:张杰 0951—6363455
附件:工业和信息领域企业自建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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