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固原安保民爆器材经销有限公司变更法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26 09:58:48
固原安保民爆器材经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变更法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法人由李伟变更为郅录。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带头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固原安保民爆器材经销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变更法人申请资料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2日
上一条:2023年度自治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