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7:58:11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60号),我厅将组织开展遴选推荐2023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申报技术创新示范的企业必须是已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且具备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的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复核评价工作
(一)需参加复核评价的企业
1.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二)石嘴山工信局、吴忠工信局通知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企业需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2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2年会计报表填写。企业发生更名或重组的,需提供名称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请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认定企业汇总表及申报材料(附件1、2,纸质版一式叁份,电子光盘一份)、评价材料(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6363455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7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和整机装备与系统可靠性“倍增”工程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 2023年宁夏新材料产业标准化管理能力提升(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