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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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4年产业链配套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2 16:07:43

五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推动“六新”产业链生态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全区征集2024年产业链配套合作项目。

一、征集范围

(一)融入知名企业产业链项目

1.申报对象: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征集内容:以上三类企业2023年为国家级“链主”企业、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企业提供过产品或服务,形成实际交易。

3.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可概述企业产品服务优势,与哪些知名企业形成何领域合作,合作广度、深度,对企业发展带来何种影响等);

(2)项目申报书(附件1);

(3)交易合同(每家企业限报2家合作商,不含通过中间贸易公司发生的交易);

(4)申报的2家知名合作商所在500强等榜单(网页截图等);

(5)交易发票;

(6)企业记账凭证。

(二)“链主”企业产业配套项目

1.申报对象: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2.征集内容:链主”企业2023年度采购区内制造业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产品和服务,单户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3.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可概述企业与区内企业之间产品、技术、渠道、品牌等合作情况,对合作企业发展带动情况);

(2)项目申报书(附件2);

(3)交易合同(每家企业限报2家区内制造业合作企业,不含通过中间贸易公司发生的交易);

(4)交易发票;

(5)企业记账凭证。

(三)“专精特新”企业嵌入“链主”企业供应链项目

1.申报对象:自治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

2.征集内容:自治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向链主”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不含通过中间贸易公司发生的交易),2021-2023年间累计贸易额达到1000万元。

3.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可概述与区内企业产品、技术、项目合作情况,及合作业务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申报书(附件3);

(3)交易合同(每家企业限报2家合作商,不含通过中间贸易公司发生的交易);

(4)交易发票;

(5)企业记账凭证。

二、申报方式

产业链配套合作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系统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nx.com.cn,未注册过的企业请先注册),点击项目申报专栏,进入产业链配套合作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市工信局线上逐级审核。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7月5日(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二)书面上报。通过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企业需自行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附各类佐证资料,胶装一式2份(其中:报送辖区工信主管部门1份,另外1份第三方核对票据时自行携带备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7月8日18:00前,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除封皮加盖公章外,整本资料须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

(二)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完备性、合规性、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务必于7月9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4)、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自治区工信厅技术改造投资处。

联系人:

工信厅技术改造投资处  缪之因  0951-6363645

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姜雨涵  0951-5699328

附件:1.融入知名企业产业链项目申报书

2.“链主”企业产业配套项目申报书

3.专精特新企业嵌入“链主”企业供应链项目申报书

4.推荐意见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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