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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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5 11:32:31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5〕2号)及年度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计划,现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止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达到3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4.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且全区前3位,有较大发展潜力。

5.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保持较快增长。拥有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6.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数字信息产业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管理理念先进,精益化管理水平高。

申报企业上述6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www.smenx.com.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2.网上预审。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由县(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网上预审。

3.书面申报。通过预审后,申报企业需在线导出打印申报书、相关附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审核推荐。县(区)将通过预审的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

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一致。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打印,以普通彩色卡纸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除封皮加盖公章外,整本资料须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因提供资料不齐全影响审核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5月13日(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月15日,工作日9:00-18: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申报书。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和银行打印的最近一期企业征信报告

3.行业协会等单位出具的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说明或佐证材料。

4.最近3个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供其他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5.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有效专利佐证材料及目录等

6.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7. 在“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信用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是否同时满足6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其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须征求当地执法部门核实意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失效材料要及时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

(二)请五市工信局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务必于5月22日前,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工信厅技术改造投资处  缪之因  0951-6363645

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胡杲杲  0951-569932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

20254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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